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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前。
天空正下着鹅毛大雪。
京城盛夏酷暑,西域却冷风刺骨。
今年的天气,尤为不正常。
陆小凤坐在一家茶馆喝茶,热腾腾的砖茶带着西域特有的浓烈,一碗下肚,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他没有喝酒,这种天气明明喝酒才会热的更快,但陆小凤知道,热的快冷的也快,以酒浇愁愁更愁,醒来之后那刺骨的寒冷能将自己生吞活剥了一般。
所以,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厚厚的帘子被撩了起来,寒风卷着雪花涌了进来,陆小凤听到有人低声咒骂,他抬头一看,就看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也看见了陆小凤,两人均是一愣。
自上一次见面,已是十年。
这个时候两人同时想起了人生三大喜之一——他乡遇故知。
李寻欢走到了陆小凤对桌,落座,陆小凤推给他一杯茶。
李寻欢将自己的酒葫芦拿出来,递给老板娘,道:“灌满烈酒。”
老板娘笑吟吟的拿着酒葫芦,还顺带着给陆小凤抛了一个媚眼。
他当然不会给李寻欢抛媚眼,因为这个病秧子自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在不断的咳嗽。
李寻欢先开口,“没想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不喝酒了。”
陆小凤道:“没想到探花小李飞刀竟成了一个病秧子。”
两人俱是笑了起来,那笑声多少苍凉,也只有自己知道。
李寻欢道:“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少年,是我这些年见过最为英俊的少年。”
“哦。”
陆小凤又喝了一口茶,还砸吧了一下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哪里不对。
李寻欢又道:“我邀请他上车,带他一程,可是他不肯,眼神桀骜的像一匹狼,一匹孤独的狼。”
陆小凤:“哦。”
暂时他还没有get到李寻欢的重点,但是这不妨碍他感兴趣。
李寻欢道:“他来了。”
陆小凤看向门的方向,就看见门外站着一个挺拔的少年郎,他的腰间是一柄自制的,看起来有几分可笑的剑。
李寻欢说:“他叫阿飞。”
那位叫做阿飞的少年走了进来,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指着李寻欢道:“我请他喝酒。”
李寻欢笑了。
因为方才在路上,他邀请少年喝一杯酒,少年拒绝了他,现在少年邀请他喝酒,说明他现在有了足够的银子。
少年的手上还沾着血,他刚刚杀了一个人。
用那条人命换了五十两银子,来请李寻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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