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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猫的事情太复杂,先放在一边不去想它,当务之急是把失落的恒河沙书找到。
抱着这样的心情,诗绪里告别了领班小姐,到了没人的地方,悄悄趴在地上,用自己灵敏的鼻子去寻找那本失落的恒河沙书上附着的丽的气息。
虽然很淡,但是依然可以感受的到,淡淡的,丽的长发间的馨香,混合着奶油和面粉的香味。
看来书是掉在了甜品教室的房顶上。
不是什么麻烦的所在,真的是太幸运了。
接下来,就只要轻灵地跳上栅栏,跳上树干,再跳上屋檐,让微风抚过自己的皮毛……
……等一下。
现在这副身体似乎不太适合这么做。
诗绪里向校工借来了梯子,爬到了房顶。
经过一番努力,鞋掉了一只,身上也沾了不少灰土,总算见到了恒河沙书。
摸到封皮的时候,诗绪里的眼睛微微有点湿润了。
——劳丽,我好想你啊。
稍稍整理了复杂的心情,诗绪里哼着歌,带着恒河沙书回到了宿舍。
一推门就看见野猫戴着眼罩头朝床尾躺在床上——她不知何时已经先诗绪里一步回到宿舍了。
诗绪里决定不去理她,径直将恒河沙书锁在了自己的衣柜底部。
“主人不在身边,心情还这么好啊?”
诗绪里听见呆了一下,回头一看,野猫的半张脸依旧被眼罩遮着,好心情就顿时跑没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是书签。
——你又是哪个管理员的手下?为什么你也在这里?”
“书签?我才不是那么无聊的东西……我是流浪的野猫,是自由的,和你不一样。
一旦得到主人,就永远只能做书签了。”
说完,野猫额外看了一眼诗绪里的裙子。
诗绪里知道自己的白围裙因为爬了房顶而沾满了灰土,现在看上去脏兮兮,放在这干净的房间里面分外扎眼。
“我去浴室了。”
对话终结。
虽然身体已经从那个野猫的边上逃开,她的声音却还残留在脑子里。
一旦得到主人,就永远只能做书签了……
自己是怎么成为书签的呢?成为书签前自己是什么?诗绪里完全不记得。
从很久以前,诗绪里的记忆就像是被突然抽走了一部分似的。
莫说跟随丽的因果,就连第一次遇见丽是什么时候,她都没了印象。
按照原则,应该是在革命以前。
为了革命东奔西走的丽,应该不会有多余的时间来训导自己的书签。
至于革命失败以后就更加不可能。
但是,为什么自己一点记忆都没有呢?
不想了。
脱下手套,脱下长袜,解开缎带,脱掉长裙。
打开莲蓬头。
听着水流下来的声音,心中的噪音终于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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