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饭桌上,陆繁星挨着厉绍棠而坐,秦诗薇跟初一就坐在她旁边——
至于厉景彦跟他妻子苏虞则坐在他们对面。
有点别扭的落座方位,陆繁星抬头就能看见苏虞越发煞白的脸孔,她始终低垂着头,像在极力忍耐非常痛苦的事。
今天吃的是西餐,餐厅里显得安静,只有刀叉时不时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厉景彦突然在静谧中开腔,他抬头看向秦诗薇,问:“诗薇上次坠马似乎很严重,听说还落下了失忆的后遗症,现在……恢复了么?”
这也正是陆繁星关心的问题,她扭头看向身边女人,想从她略显平静的侧脸上窥探出一些情绪。
只见她微笑放下手中刀叉,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对您已经没什么印象。”
陆繁星见厉景彦那张棱角分明的脸闪过阴郁,转瞬即逝、之后他摆出身为厉家长子该有的气势,“是么?看来真是伤的不轻。”
继而又对坐在他正对面的厉绍棠说:“三弟可得好好照顾诗薇,他跟我们情分不一样,跟你更是不一样,我把这个妹妹托付给你了,你可得放在心上,千万不要让她受委屈。”
本来陆繁星就是准备当一个花瓶,一个还算养眼的花瓶。
但听到这话还是心尖被微微刺了一下,心里有种感觉厉景彦是故意说给她听。
她没去看厉绍棠脸上的表情,只听见他声音冷然地回,“那是当然,这个不需要大哥提醒。”
莫名,陆繁星闻到一丝火药味。
她想侧头去看看厉绍棠,但生怕收到他的冷眼,所以强忍了下来。
呵,这两个男人是在较什么真。
难道是因为……秦诗薇?
陆繁星再次看向对面的苏虞,见她只是机械式地吃东西,那种状态太过熟悉,就是明明食之无味、却还拼命往嘴里塞。
似乎如此心就能少痛点。
晚饭结束后,陆繁星见没她什么事就想回房休息。
然,刚想闪人就被某人拽住手腕,强有力扯到他怀里——
她猝然仰头,眸光蕴染淡淡薄晕,“做什么?我累了,需要休息。”
“去我房间。”
他说:“去主卧休息。”
陆繁星有点不明所以,见他微扬的嘴角,眉黛蹙的更紧了些,方要说话就感觉臀部被他一拍,“不想去就留在这里。”
“哦,我去。”
她当即脸上一热,低头显出了几分窘迫,色厉内荏道:“不就是你房间,又不是十八层地狱。”
厉绍棠看着那道离去的纤细背影,瞳眸微眯、笑意乍敛。
他转身恰好看见秦诗薇牵着初一站在后面,平静问道:“诗薇怎么了?”
“没什么。”
秦诗薇攥紧初一小手,似乎有点难言之隐,“绍棠,如果你哪天觉得收留我们母女不方便了,请一定告诉我、我会带初一离开,不想给你添太多麻烦。”
厉绍棠神色黯淡,“你别乱想,先带初一上楼休息吧!
生活上有任何需要记得对张管家说。”
“好。”
秦诗薇点了点头,“初一,我们上去。”
初一小脸上闪过一丝不愿,突然挣脱开秦诗薇的手,上前紧紧抱住了厉绍棠,仰着小脑袋可怜巴巴地问:“棠叔叔会永远照顾我和妈妈么?”
“会,初一带妈妈去休息。”
厉绍棠回答地很干脆。
初一瞬间喜笑颜开,乖乖跟秦诗薇上了楼去。
厉景彦站在身后目送母女二人离开后才走到厉绍棠身边,他单手抄袋,明明事不关己,却非要横叉一脚的样子,“三弟为人处世果然够沉着冷静,将外室堂而皇之领进家门妻子都能欣然接受,这种福气还真不是所有男人都有,真是让大哥好生羡慕。”
铁口直断,一卦千金!且看茅山小道玩转都市,改官运,铺命格,修桃花。开他十几家周易连锁商铺,收他十几个御姐萝莉人妻,筑一条四通八达的权势之路!...
因为英雄救美而被开除的小职员骆飞,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能够学习所有鬼魂技能的御鬼空间。于是,他的人生开始变得牛B起来裸死的美女教师,从小就崇拜的武林大豪,精通赌技的影视人物,各种各样的鬼魂都被一一召唤出来,什么,完成鬼魂发布的任务还有特殊奖励?不要太牛好不好。骆飞牛B轰轰的人生就是,走别人的路,把他远远甩在身后。...
红薯网授权老天作证,我的捉鬼术只是上不了台面的三脚猫功夫,为什么要让我遇见这么多恶鬼?搬坟被鬼压,做梦被鬼追,爷爷为了救我被鬼带走,从老家到学校,离奇的事情不断发生,实习公司变成坟场,租房房东成了杀人凶手,我的生活彻底乱了,我迫于无奈只能求他,秦楚,你不是鬼王吗?你能不能帮帮我?他白骨森森的牙齿一抖一抖的笑着,行啊,来,到床上来!什么?生孩子?你能行吗?我怀疑地看着他。他冷冷一笑,白骨手抓着我的脚踝将我拖进卧室,行不行,你试试就知道了。尼玛,白骨硌人,你先变成人啊!...
她是二十三世纪毒医门的门主,一支银针可从阎王手中抢人,可惜却不喜救人,最喜虐人,一朝穿越,成了候府人人欺凌的智障庶女,不但被嫡母嫡妹庶妹们欺负。当她变成她,眼里精光四射,唇角冷笑连连,尔等渣渣竟敢找死,那就一个个排队上门来让姐虐吧只是在收拾渣渣的路上,她才发现原来她不是候府庶女,是郡主嫡母夺了她娘的位置,不但夺她娘的位置,还想夺她娘的嫁妆,听说她娘给她留了一大笔的嫁妆,其中还有一枚可调动江湖群雄的龙王令,既是姐的东西,谁也别想动,都给姐留下。...
总是有人会赢的,那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二十岁的季小梦,今年刚上大三,却被告知,她要嫁人了。什么?嫁人?嫁谁?为什么她这个当事人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