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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里斯托尔在伦敦的西边,两地相隔一百二十英里。
一百二十英里是什么概念?现代的跑车基本都能在一个小时内跑完,火车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普通家用汽车则是两个小时。
简单来说,布里斯托尔离伦敦其实很近,哪怕是在马车完全没办法和超跑比的中世纪,这点路程也就是一天的事儿,花在路上的时间绝对超不过十个小时。
但很多“身娇体弱”
的贵族却偏偏能走出个三五天的风采,因为他们嫌弃道路颠簸,马车舒适度不够。
奥古斯特正相反,他宁可集中遭一天的罪,也不愿意走走停停的将折磨延长至三五天。
所以,动身去伦敦那天,公爵阁下的车队一早就从布里斯托尔出发了,当时的天甚至还没有亮,公爵阁下在安德烈的怀里睡的七荤八素,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骑士长对怎么抱走奥古斯特而不把他吵醒很有一套。
很显然的,他这么做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老管家对骑士长也是异常放心,布里斯托尔堡的人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
拉斐尔也波澜不惊的笑着,但那笑容却无论如何都达不到眼底。
一直到骑士长把奥古斯特稳妥的放到马车上,他的背脊都是凉的。
骑士长忍不住抬头看了一下黎明即将破晓的夜空,为什么会这么冷?要下雪了吗?
拉斐尔披着大衣站在马车门边,压低了声音,气势却反而变得更加凌厉:“你可以走了。”
“是,伯爵阁下。”
骑士长在行了礼后便离开了。
走了几步,他突然想起自己忘记确认给奥古斯特的探子盖的是否严实,一转身,就看到马奇伯爵正一脸温柔的为自家公爵压实毯角,眼里的温柔与笑意仿佛有别于他平时表现出来的那样。
是错觉吗?
伴随着一声划破长空的嘶鸣,车队正式启程。
骑士长骑在马上,通过车窗看到马奇伯爵已经提前捂住了公爵粉嫩的耳朵,并很有规律的拍抚着他的胸膛,阻止了公爵被吵醒。
这次可以确定了,伯爵在公爵面前时,确实是比人前要更加鲜活一些的,就好像……变成了一个拥有七情六欲的正常人。
车队很长,仆从不多,大部分的人都是护卫在公爵阁下前后左右的骑士。
这些人在平民眼中笼统的都能被称之为骑士,但是在贵族眼中却讲究很多。
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骑士和随从。
随从又分为三种:
一,仆人,平民出身,与普通仆人无异,这辈子都晋升无望。
二,见习骑士,也就是侍从,多为年幼的贵族子弟,跟着骑士学习,顺便也负责照顾骑士的起居,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点类似于实习生,将来会晋升为骑士。
三,扈从,成分混杂,大部分是长大后的贵族子弟,少部分也有可能是有作战经验的平民士兵,可以随骑士一同战斗,也有机会成为骑士,被奥古斯特戏称为准骑士。
在这次出行的队伍里,守在最外围的就是久经考验、身高腿长的骑士和准骑士,内围才是有马匹的见习骑士,没马匹的就只能和仆人们一起坐在马车顶上了。
是的,不是所有见习骑士都有马的,甚至有些扈从也没有。
因为马匹是十分昂贵的财产,不亚于现代的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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