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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遇险(2)
安旭接到乐华电话的时候已是傍晚。
他衔着一支未点的烟站在露台上。
俯身向下,车流滚滚。
正是下班的高峰,偶有行人,俱都行色匆匆。
抬头望天,残阳如血,蔚蓝的天空清明如镜。
“我最喜欢白日做梦了。
所以,我以后的办公室,最好有一个大大的露台,但不要太高,太高让我恐惧。
就二三楼就好。
闲暇的时候,可以站在露台上看日出日日落,看车来车往,做千秋大梦……”
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在哪里听过她说的这话,却一直牢牢地记在心中。
这栋楼开工以前,他特地让人修改了图纸,在二楼的这个角落,留下这么一间带着大露台的办公室。
也许,有一天,她可以站在这里,看日出日日落,看车来车往,做千秋大梦……挽着,他的手臂。
他望着天,那点残阳已退至天际线以下,天边只余淡绯的光晕。
原来天已经在黑了,自己却还在这里做着白日梦。
安旭的嘴角向上翘了翘,摸出打火机,想把那支一直叼在嘴上的烟点起来。
手已经触到ZIPPO冰冷的外壳却踌躇起来。
那日一时颓废的放任,似乎终归不是自己所好。
前两日她见自己的那份惊诧也让他下了断绝此好的心,趁着,其实还并不怎么上瘾。
乐华的电话便是在他这般踌躇时打来的。
“什么事?”
看到乐华的名字,他有些不耐。
但凡他下决心割断的事物,割断之后,他便不希望再有牵绊。
无论人与事,都一样。
奇怪的反而是乐华。
他的声音中少了往日在他面前的恭顺服从,多了一份不经意的随意傲气,宛若刚刚抓住老鼠的猫!
“安旭,”
二十多年来,他第一次对他直呼其名,“有一件事想跟你商量。”
“说!”
“是关于夏三小姐的。”
乐化刻意顿了下,然后,他成功地听到了电话那边急促起来的呼吸。
“我想问,是你到我这儿来接她,还是我亲自把她送回来?”
“你想说什么?”
“今天中午,夏三小姐顶着一个什么陈小姐的名,到我朋友的财务公司贷款20万,我朋友的手下在她的包里发现了摄录机和录音设备。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了爱管闲事的那一类人,也就理所当然地留下了她。
也是碰巧,我下午有事正好去公司,听说了这件事,过去看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是夏三小姐!”
安旭手中的烟已被他包着纱布的手捏成了烟丝,红的夹杂着黄的顺着他银灰的衬衣落下来,可他浑然不觉。
“乐华,你要是敢动她,你应该知道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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